《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报》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均被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市安质监总站执法人员对某产业化项目进行2023年度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钢结构吊装作业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监理单位提供针对钢结构吊装作业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在检查过程中监理单位未能提供钢结构吊装监理实施细则,后经调查取证★★★,该项目监理单位上海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钢结构吊装监理细则,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分别对上海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以2万元和3千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该监理公司与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完成整改★★。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普法工作要求,现选取住建领域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过以案释法NG28下载地址官网、以案促改★★,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秩序★★★,努力营造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NG28下载地址官网★★,全力推进法治住建建设NG28下载地址官网。
市安质监总站执法人员对某住宅项目开展2023年度第一阶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参与悬挑脚手架的危大工程验收并签字确认★★,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项,分别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和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以2万元和3千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该监理公司与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完成整改★★。